法务企管
荣昌县教委:创立倒查机制 规范学校财务管理
更新时间:2012-05-03
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打造阳光校园,荣昌县教委结合自身实际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创新工作机制,采取五大举措规范全县学校财务管理。
一是自查自纠,要求各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定期对财务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公开监督,要求各学校成立财经监督小组,将财务收支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师生监督。三是如实上报,规定各学校在每年2月以前如实上报上年学前班、学生食堂、学生超市、各种捐赠款等所有预算外收入。四是抽查核实,对各学校上报的预算外收入进行认真分析,结合群众投诉,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学校采取倒查制的方式进行重点核实。五是责任追究,对存在隐瞒不报、虚假上报等违规行为的学校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校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各学校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投诉量显著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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