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政策
上海:开展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科指南〔2024〕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营造创新生态环境,持续加大对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根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管理办法》(沪科规〔2021〕2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4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将继续与本年度“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对接。申报类型分为专业赛、专题赛和“以投代评”,其中专题赛和“以投代评”两类申报企业直接晋级评审第二轮环节。
(一)申报条件
专题1:专业赛
1.在本市注册,财务和管理制度健全,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一般无知识产权纠纷的非上市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已完成的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以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为准),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3.企业须获得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在2024年9月30日前获得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评价网址:https://zjtx.miit.gov.cn/)。
4.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资助的次数未满3次。
专题2:以投代评
1.须满足“专题1:专业赛”申报条件;
2.2022年1月1日(含)以来获得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投资机构为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机构;
3.融资规模:融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专题3:专题赛
1.须满足“专题1:专业赛”申报条件;
2.获得本年度“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专题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
(二)支持方式
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分为A、B两档。A档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B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项的资助。
各区政府应对本辖区立项项目予以配套资助,且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不低于市拨付B档项目的经费额度。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6.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7.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8.区科技行政部门等对所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二)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10月14日16:30。为避免因系统繁忙影响申报,请各单位合理安排申报进度。
四、评审方式
本年度创新资金评审环节将依托2024年“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采取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大赛路演等方式进行评选。届时请申报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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