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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音乐家赵迎勤修版权知识 为原创作品护航

更新时间:2013-08-28

近日记者获悉,由成都市版权局举办的2013成都市企业版权知识培训于本月22日至23日在新津召开,旨在为进一步普及企业版权知识,提升企业相关人员版权意识,逐步为企业培育知版权、懂版权、护版权的专业人才。作为成都市版权协会会员、青年音乐家赵迎也参加了本次培训,赵迎表示从2007年开始音乐创作至今,自己每年都会创作新的作品,然而随着作品的不断面世,作品被侵权程度也愈演愈烈,自己的原创作品《成都印象》、《易经序曲》、《梦醒了》、《寿光谣》等都曾一一被个别企业和个人侵权使用过。这些眼中只有利益并习惯不劳而获的人们完全无视他的著作权利,有的侵权人甚至还说“维权不就是为了钱吗?所以侵权不可耻而维权可耻!”著名音乐人汪峰曾经说过:“作为一名音乐人依靠自己的音乐谋生一点都不可耻”!不过赵迎表示这些年来不但没能很好的运营自己的音乐作品来养活自己,反而常常因为作品被侵权,得花心思、花时间、花钱来给自己维权,自己所面临的正是“炒下豆子众人吃、打烂炒锅自己赔”的局面。也有人曾经劝慰过赵迎:“你本身唱得很好,教得也很好,演出和教学都比创作要来钱来得容易来得快,你又何苦坚持创作音乐呢?”赵迎回答:“虽然我也知道能者劳而智者忧,但音乐对于我来说不仅仅是我的职业,更是我的追求,作为一名职业音乐人,我希望能给这个时代留下点什么!”

    伤害带来的不仅仅只有低落和愤怒,还有飞快的成长,面对多年来的被侵权盗版,赵迎感悟到了音乐创作就跟种果树一样:面对坏虫恶草,如果不打农药不预防,果树就结不下好果实!正如杨澜女士所言:成功和幸福不仅仅取决于个人的努力,还有整个生存环境的改善和社会环境的公正。

    虽然在我国,目前法律规定著作权是自动生成,自愿登记,但在本期培训中,成都市版权协会会长、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张廷元教授主张作品版权所有者应该主动登记作品版权证明,通过形式审查、公示确权和行政确认程序获得版权证明,版权证明是作品版权所有者的基础凭证和初始依据,只有主动保护才能防止被动侵权。知识不是力量,能够有效运用知识才是力量,法律的意义在于应用。

    通过本次培训,赵迎表示自己受益颇丰,他也想通过媒体呼吁:“世上虽有侥幸之事,但人不可存有侥幸之心。现在所得的是过去所造的,未来所得的正是现在所做的,尊重别人的合法权益就是尊重你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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