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
起名不能跟着感觉走
更新时间:2011-04-19
小区不报批不得自行命名 晨报讯 (记者张剑 实习生朱琳 通讯员张艳)新建居民住宅区不能凭着自己的感觉瞎起名字了。根据我市新规,在项目立项前,开发商应向市民政部门提出命名申请,对符合住宅区命名规定的,由市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颁发标准地名使用证。开发商只有拿到这个证,才能办理住宅项目立项、验收、房屋销售、房地产广告、门牌号码登记等手续。 据悉,过去,武汉市民习惯在小地名前加上附近的大地名作为参照。但现在,新小区不仅数量多,而且分布广,再加上开发商追求奢华洋气起些"好听"的名字,从而使小区与原来的地名完全失去联系,一般市民很难从名称上知道方位。为此,政府特出新规进行规范,方便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