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专门用于指导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资金。
1.在本市注册,财务和管理制度健全,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一般无知识产权纠纷的非上市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已完成的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3.企业申报时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4.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资助的次数未满3次。
1、营业执照
2、计划申报书
3、企业近两年度财务报表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企业上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5、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新药研发项目需获得临床批件,或申请临床批件所需的相关实验报告。
6、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书、荣誉证书、商业计划书Word/PPT等)
资助对象必须是科技型中小企业。
1、申报;
2、评估;
3、审查;
4、批复。
创新基金贴息总额或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部超过200万元。
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
扫一扫咨询
知企网微信官方客服
客服热线:400-885-0909
24小时在线咨询
*我们将对您的号码严格保密,请放心使用
扫码下载APP
服务评价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