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政策
北京:石景山区征集研发机构认定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景山区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创新发展支持办法》和《石景山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研发机构认定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新增国家级研发机构,经评审,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二)对新增市级研发机构,经评审,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三)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费用支出30%的比例,经评审,给予资金支持。
(四)本条与《办法》第五条不重复享受。
(一)申报主体要求
1.依法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法人单位;
2.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惩戒“黑名单”;
3.在所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自筹资金、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具有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在项目申请、组织实施、验收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不得编报虚假预算、套取财政资金,经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5.认定范围:
(1)国家级研发机构: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国家级研发机构等;
(2)市级研发机构: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等;市发展改革委认定的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工程实验室等;北京市经信局认定的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
6.新获得认定的研发机构时间应在2024年内(有认定年度批次的以2024年认定年度为准,无认定年度批次的以公示时间为准),且获得认定的研发机构实体需落地运行;
7.迁入的研发机构无认定时间限制,要求在2024年内完成所有工商、纳税等手续办理,同时落地研发机构实体。
(二)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符合研发机构研究方向、创新性较强、产品(服务)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清晰;
2.项目为在实施项目;
3.项目研发的成果应用到相关领域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给予优先支持;
4.同一申报主体仅可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材料
1.石景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研发机构认定项目)(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附件2-1);
2.石景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经费预算支出计划及概算(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附件2-2);
3.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扫描件;
4.申请国家级/市级研发机构认定全套申报材料电子版;
5.获得国家级/市级研发机构认定的批复、挂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6.项目建议立项理由(200字以内);
7.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并填写《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电子版,附件2-3);
8.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附件2-4)。
四、征集时间
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到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一)现阶段申报单位统一通过“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包上传申报材料,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兑现操作手册》。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请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信息,对于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问题,一经发现,将被纳入失信记录,影响下一步政府资金申请。
六、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010-88791352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8699153(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附:2-1.石景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研发机构认定项目)
2-2.石景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经费预算支出计划及概算
2-3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4承诺书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关于征集研发机构认定项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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