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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省科技创新智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1-01

关于开展安徽省科技创新智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科规秘〔2023〕38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技创新智库管理办法》(皖科规〔2023〕10号),现组织开展省科技创新智库(以下简称科技智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自荐对象
在安徽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
鼓励国内外知名决策咨询研究机构对照申报条件积极自荐申报,成为安徽特邀科技智库。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自愿作为科技智库依托单位,具备开展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研究的良好环境,在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研究理论和方法、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数据库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能够为智库稳定运行提供场所、资金、人才等保障,具备承接政府委托组织会议和开展调研的能力。
(二)科技智库负责人需具有正高级职称,在该研究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近三年内以课题负责
人身份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工作或决策咨询类课题,研究成果被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纳。
(三)科技智库已积累丰富研究成果,有稳定的研究团队,依托单位核心研究成员不少于10名,拥有5名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科技智库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吸纳外单位专家参加研究。
(四)科技智库需制定中长期建设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能够立足安徽、面向全国、放眼世界针对科技创新发展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研究。
三、申报流程
1.时间安排。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11月2日8:00,关闭时间:2023年11月15日17:30。
2.系统填报。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申请表(附件1)和相关材料(附件2),科技智库负责人(申报单位先在系统内完成注册)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申报用户登录”—“统一认证中心登录”,选择“项目负责人”,在首页的办事快捷通道中点击“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省创新环境建设专项”—“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安徽省科技创新智库”一栏,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
3.审核推荐。申报材料需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分别经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下载打印。
4.材料报送。归口管理部门于2023年11月17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邮寄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2.综合类科技智库好中选优,重点围绕安徽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及科技创新发展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开展跟踪式研究,同一单位原则上只推荐一个综合类科技智库。专业类科技智库,同一研究方向原则上只布局一个。
3.认定后的科技智库,省科技厅将采取单列评审、竞争立项给予支持。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51-64693625,62651206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551-62654951
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电话:0551-62999803
附件:1.安徽省科技创新智库申请表.doc
2.相关附件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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