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科规秘〔2023〕384号
根据《安徽省科技创新智库管理办法》(皖科规〔2023〕10号),现组织开展省科技创新智库(以下简称科技智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在安徽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鼓励国内外知名决策咨询研究机构对照申报条件积极自荐申报,成为安徽特邀科技智库。(一)申报单位自愿作为科技智库依托单位,具备开展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研究的良好环境,在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研究理论和方法、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数据库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能够为智库稳定运行提供场所、资金、人才等保障,具备承接政府委托组织会议和开展调研的能力。(二)科技智库负责人需具有正高级职称,在该研究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近三年内以课题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工作或决策咨询类课题,研究成果被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纳。(三)科技智库已积累丰富研究成果,有稳定的研究团队,依托单位核心研究成员不少于10名,拥有5名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科技智库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吸纳外单位专家参加研究。(四)科技智库需制定中长期建设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能够立足安徽、面向全国、放眼世界针对科技创新发展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研究。1.时间安排。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11月2日8:00,关闭时间:2023年11月15日17:30。2.系统填报。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申请表(附件1)和相关材料(附件2),科技智库负责人(申报单位先在系统内完成注册)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申报用户登录”—“统一认证中心登录”,选择“项目负责人”,在首页的办事快捷通道中点击“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省创新环境建设专项”—“科技创新战略与软科学研究”—“安徽省科技创新智库”一栏,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3.审核推荐。申报材料需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分别经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下载打印。4.材料报送。归口管理部门于2023年11月17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邮寄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1.申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2.综合类科技智库好中选优,重点围绕安徽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及科技创新发展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开展跟踪式研究,同一单位原则上只推荐一个综合类科技智库。专业类科技智库,同一研究方向原则上只布局一个。3.认定后的科技智库,省科技厅将采取单列评审、竞争立项给予支持。业务咨询电话:0551-64693625,62651206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551-62654951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电话:0551-62999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