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基金
关于填报2014年度国家创新基金及中关村创新资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2014年度国家创新基金及中关村创新资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的填报工作已经开始,中关村管委会创业服务处是项目监理负责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创新基金项目
(一)填报单位
填报单位为2012年立项并签订合同,且尚未交验收材料的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填报方式
国家项目承担单位须通过创新基金网络系统进行填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见附件2)的要求,以各自用户名、密码登录创新基金网站的“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栏目,进入监理工作系统(流程请见附件3)进行填报,同时准备项目相关附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网址:
http://www.innofund.gov.cn/#javascript
(三)上报时间及方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将《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2014年年报)、《中关村创新资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2014年年报)各1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及监理要求的相关附件,于1月30日前寄至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二、中关村创新资金项目
(一)填报单位
填报单位为2012年立项并签订合同,且尚未交验收材料的中关村创新资金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名单详见附件4)。
(二)填报方式
中关村创新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参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见附件2)的要求,下载本通知(附件5)《中关村创新资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2014年年报),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完成好地方监理填报工作。
(三)上报时间及方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将《中关村监理信息调查表》1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及监理要求的相关附件,于1月30日前寄至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三、其他说明
(一)由创业服务处委托指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次监理报表的收集整理工作,各承担单位均可在附件1或附件4中查到负责汇总本项目年报表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承担单位上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的截止时间为1月30日。各会计师事务所收集整理后于2月12日前交创业服务处。
(三)创业服务处将于2月27日前将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相关材料上报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四)结合本次监理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将对中关村立项项目拨付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检查,重点是专项资金是否进行单独核算,列支内容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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